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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鼓励创业,注册不限制经营场所了 家庭住所等也可以注册



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《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,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。提出对初创企业,可按照行业特点,合理设置资金、人员等准入条件,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。在法律、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,按照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、租借房、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。


事实上,就业问题越来越严峻。政府几乎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方法分流。据报道,2010年将是就业问题最严峻的时候。那时候的大学生人数将是就业的顶峰。村官。当兵。创业。哪些能真正凑效呢?也许那时候中国的每个村都有两名大学生吧。这样也好。另外呢?扩充军备,又是一个把毛病延续到未来的办法。弄得不好会得癌症。退伍军人多了,未必是好事。
创业,当然是要大力支持的。毕竟产业结构转型更需要一些新兴模式的新企业起来带动投资,带动就业,带动消费的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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